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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文化旅游招商引资手册
Investment promotion manual
(三)严格执行湖南省关于取消、停征和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等
各项减费降负政策,除上级统一设立外,取消现行涉企收费项目。
(四)州县两级整合现有财政产业扶持资金,优先支持 10 大重点产业项目建设。
设立重点产业基金,州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 1.5 亿元,引导和扶持 10 大重点产业项目
建设、平台建设、技术改造、科技创新、绿色制造、品牌创建、企业兼并重组等。
(六)以产业扶持的方式对符合条件企业按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扣除计提的相关
政府性基金,按一定比例安排支持重点产业项目配套建设。
(七)对实体经济主体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过2亿元、1亿元和2000万元以上的10大
重点产业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20万元和5万元,奖励资金州、县市(区)各承担50%。
(八)对实体经济主体主营业务收入过 5000 万元且税收过 200 万元的企业,在未
来三年内承诺主营业务收入且税收能实现倍增,每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6%,第三年
度末,经认定后由州财政按照企业三年税收增量州本级地方分成实得部分的 50% 对
企业进行事后奖补。
二、国土资源支持政策
(十三)旅游项目中的自然景观及为观景提供便利的观光台、栈道等非永久性附属
设施用地,在不破坏生态、景观环境和不影响地质安全的前提下,可不征收(收回)、不
转用,按现用途管理。
(十四)7个深度贫困县产业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在做好依法
补偿安置前提下,可边建设边报批;涉及占用耕地的,允许边占边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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